項目名稱:報廢汽車回收企業資格認定
法定依據:
《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》(國務院令第307號)第六條“國家對報廢汽車回收業實行特種行業管理,對報廢汽車回收企業實行資格認定制度。 除取得報廢汽車回收企業資格認定的外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報廢汽車回收活動?!?/p>
收費標準:不收費
辦理條件:
(一)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符合統一規劃、合理布局的要求;
(二)注冊資本不低于50萬人民幣,依照稅法規定為一般納稅人;
(三)拆解場地面積不低于5000平方米;
(四)具備必要的拆解設備和消防設施;
(五)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輛;
?。┱饺藛T不少于20人,其中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5人;
(七)沒有出售報廢汽車、報廢“五大總成”、拼裝車等違法經營行為紀錄;
(八)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保護標準?!?nbsp;
申請材料:
(一)企業的基本情況和申請報告;
?。ǘ┰O區市商務主管部門初審報告;
?。ㄈ┳再Y金證明材料;
?。ㄋ模┙洜I場所使用證明。